云南安排6.68亿元助力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发布日期:2026-07-14 来源:昆明日报 浏览:5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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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总额6.68亿元,并围绕四大方向精准施策,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四大方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涉及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资金2.94亿元,省级统筹后已明确资金用于粮油单产提升行动2.36亿元、生产设施条件改善0.578亿元。其中,2.36亿元专项用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聚焦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油菜、马铃薯等作物,在47个单产提升县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推广应用单产提升品种、技术、装备和模式。0.578亿元主要围绕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茶叶和咖啡等高原特色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在昆明、玉溪、红河等9个州(市)20个县,采取“先建后补”方式,2026年完成设施改善面积5万亩以上。

  在高素质农民培育方面,下达资金1.13亿元。省级统筹后安排8727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乡村治理,分层实施、分级管理,重点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等提升工程,并开办农机手技能提升等专题培训班。此外,投入2160万元实施“头雁”项目,计划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1200人,开展为期1年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安排385万元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计划培训11期共1100人。

  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方面,下达资金1.5亿元。其中,1.45亿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以粮油单产提升为重点,深化“科技包县”机制;500万元用于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推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药残留速测。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下达资金1.11亿元,全部支持粮油糖类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各类服务主体聚焦精量播种、节水灌溉、丘陵山区急需等薄弱环节,推广应用集成配套综合性解决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须严格对照省级统筹支出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