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9月22日消息称,为有效应对物价上涨、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省财政连续15个月向全省符合条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42亿元,以兜牢民生救助底线,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调查,自2019年5月,云南省居民消费价格和食品价格一直维持较高涨幅,每月均超过云南省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按月印发《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通知》,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适时提标扩面,2020年3-6月,在原补助4类人群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云南省财政连续15个月向全省符合条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42亿元,惠及4770万人次,其中:困难群众4337万人次、优抚对象368万人次、失业人员6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