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全省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每个县(市、区)至少选取3个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力争到2023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至2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