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意见,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和抵边村(社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其中,脱贫不稳定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4名工作队员;其他村(社区),可根据实际适当缩减选派人数,每支工作队不少于3人(含第一书记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主要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