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云南省落实过渡期各项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明确过渡期前3年,88个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纳入整合范围,要求脱贫县要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统筹使用整合资金,确保整合政策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