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冬春之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采取提前下达救助补助资金、提前兑付社会救助资金、有效提高救助审批效率、简化救助审批流程、压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5项措施,确保困难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