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下达了30.29亿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将继续安排0.45亿元对易地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安置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继续对进城安置的800人以上易地搬迁安置区脱贫群众水电费、物管费实行减免补贴,减轻群众生活负担。加大对25个边境县(市)的倾斜支持力度,确保分配给边境县(市)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或县均规模不低于其他县,重点补足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