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地方政府及畜牧兽医部门每年至少开展动物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在开展动物免疫的过程中,广大养殖户该做些什么呢?
图1.生猪免疫接种。(2023年9月23日摄)
一、免疫接种前准备
1.了解当地的动物疫病防疫政策。全国各地动物免疫政策各不相同。就云南省来说,采取的是对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区实施计划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云南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个国家强制免疫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实施地方强制免疫。动物饲养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2.知晓两个概念。什么是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属于国家统一的防疫政策,是指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采取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确定免疫用生物制品和免疫程序,以及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等一系列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强制性措施,以达到有计划分步骤地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目的。
为什么要打预防针?打预防针是为养殖业保驾护航,可以避免疫病发生,减少死亡损失,使养殖业增收。打预防针是将有效的生物制品作为抗源,引入动物机体,以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抵抗力,使易感动物转化为不易感动物的一种手段。
3.进行动物健康检查。为尽量减少疫苗免疫副反应及死亡,需要对免疫接种的动物进行初步的视诊检查,排出不宜免疫接种动物,待动物健康或生产后适时补充免疫。一是剔除生病期动物、母源抗体保护期幼龄动物和临产期动物;二是排除营养不良(消瘦)、离群独处、行动滞缓的动物;三是有血便、湿热下痢、腹泻的动物;四是有呼吸性病变、生病刚刚痊愈、手术后创口未愈合的动物。
4.选用准备合格的疫苗。规模养殖户根据当地疫病发生规律和情况进行研判,选择合适的疫苗类型,产品要具有农业部正式生产许可证及批准文号。说明书应注明疫苗的安全性、疫苗的有效性、疫苗含毒量等,切忌盲目接种。
5.免疫接种器械的准备。免疫接种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棉球、稀释液、乳胶手套、口罩、隔离防护服、胶靴等用具和物品,适当准备一些抗应激、抗过敏的急救药物,如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
6.认真阅读、熟悉使用说明书。各种疫苗使用的稀释液、稀释倍数和稀释方法都有明确规定。接种前,要认真阅、熟悉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切忌只了解个大概便进行操作。
图2.黄牛免疫接种。(2023年9月23日摄)
二、免疫接种期间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1.主动免疫。动物养殖单位和个人是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因此,规模养殖户要积极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提前领取、储备强制免疫所需疫苗,按免疫方案自行开展免疫工作,不得让其他人员来做免疫。
2.主动配合。对于散养户动物免疫,由村级防疫员携带疫苗入户开展集中免疫,散养户要主动配合,按照防疫员的时间按排,关好自家畜禽,留人在家等候。
3.主动告知。一般在畜禽生病时不宜注射各种疫苗,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免疫接种前,畜主要主动告知哪些畜禽有病或是怀孕,同时免疫接种人员认真进行键康检查,如发现有精神、食欲、体温不正常的,发病、怀孕的动物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4.主动救治。动物在免疫注射后,会发生免疫副反应。养殖户应主动、及时救治。一般反应如厌食、发热等1天-2天不治自愈;局部出现炎症的反应,采用消炎、消肿、止痒等处理措施;过敏反应如震颤、抽搐、休克等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或地塞咪松磷酸钠等药物救治;严重反应的动物采用抗休克、抗过敏、抗炎症、抗感染、强心补液、镇静解痉等急救措施。
5.主动建档。对于规模养殖场户,要主动建立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等信息,配合好村级防疫员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
图3.山羊免疫接种。(2023年9月24日摄)
三、免疫接种后加强饲养管理
1.加强饲养管理。在免疫接种后 5 天内要特别强化饲养管理,多补充电解多维、维生素C和维生素E等抗应激药物,以缓解和降低各种应激反应、增强免疫效果,防止继发或并发其他疾病。
2.减少应激因素。免疫后的畜禽处于亚健康状态,比平时更容易出现应激甚至是生病的情况。所以,要消除应激反应的潜在因素,避免受到刺激而影响免疫效果。一是保障圈舍的通风良好,空气质量达标;二是保障圈舍温度合适,不过冷或过热;三是保障圈舍湿度适中,不能过于潮湿或者过分干燥;四是保障圈舍的饲养密度合理,有足够的空间活动;五是保障畜禽的安静,不贸然更换饲料、转圈、分群、击打、噪音等应激。
3.强化消毒灭源。免疫力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杜绝病原微生物趁虚而入。一是严格执行养殖场的消毒程序,所有使用过的器具要严格消毒;二是严禁一切参观,不让闲杂人进入,饲养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消毒工作。
4.进行适时补免。为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质量,对以下情况的动物要适时进行补免。一是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适时补免;二是对超过免疫保护期、新补栏和漏免的畜禽适时补免;三是对集中免疫接种视诊检查排出不宜免疫接种畜禽适时补免;四是对接种后生病,使用过抗菌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畜禽适时补免。
图4.山羊免疫接种。(2023年9月24日摄)
四、免疫副反应死亡的处理
任何疫苗接种都可能有一定比例的反应和死亡,这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发生免疫死亡,防疫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可申请政府动物免疫死亡补助。
1.报告。免疫接种后48小时内死亡的,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兽医部门,及时进行查看、鉴定、取证。
2.处理。免疫副反应死亡动物,经过乡镇兽医部门核查后,养殖单位和个人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申报。根据乡镇兽医部门的鉴定,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向当地县动物防疫部门申请免疫死亡补助,申请书详细说明疫苗种类、名称、规格、接种时间、症状反应、死亡时间、数量、损失程度等。
图5.犬免疫接种。(2023年9月24日摄)